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位于河南省中部,是春秋楚国贵族叶公沈诸梁的封地为叶邑,汉置叶县,北齐天保七年移叶县,治于昆阳城,属于平顶山市。面积1387平方千米,人口81.47万。本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14.8°C,年降水量819毫米,无霜期为212天。区内已形成了制盐、建材、化工、食品加工等为主的工业体系;经济作物主要有烟叶、花生、芝麻、油菜籽、柴胡、车前、蝎子等。并且有中国第二大内陆盐田—叶县盐田。土特产有古银杏、龙柏。旅游景点有叶公墓、霸王城、昆阳故城等。叶县地处河南省中部偏西南,隶属平顶山市。东邻舞阳县和舞钢市,西接鲁山县,南与方城县接壤,北靠平顶山市区和襄城县,距平顶山市区22千米,郑州市145千米,洛阳市198千米,南阳市115千米,许昌市69千米,漯河市78千米,全县国土总面积1387平方千米,辖18个乡镇,总人口83万。耕地面积118.7万亩。